5月18日安徽疫情最新消息今天
六安新增2例无症状 均为影楼工作者
据六安卫健委通报,2021年5月17日,六安市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。截至17日21时,六安市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5例和无症状感染者9例,均在六安市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救治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无症状感染者8:王某某,女,25岁,艾米儿童摄影艺术馆工作人员,居住于裕安区城南绿城花园。5月1—12日,均在艾米儿童摄影艺术馆上班,并参加爱慕影楼的培训,曾与我市病例1张某某及肥西县病例1李某某有过接触,期间未出现任何不适症状;13日,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移至集中隔离点隔离,当日核酸检测阴性;17日,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被转运至市定点医院,经专家组会诊后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。
无症状感染者9:周某,女,20岁,爱慕影楼工作人员,居住于裕安区华邦新华城。5月1—12日,在爱慕影楼上班,曾与病例1张某某有过接触,期间未出现任何不适症状,8日前一直居住在裕安区韩摆渡镇马家庵药材厂老家;13日,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移至集中隔离点隔离,当日核酸检测阴性;17日,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被转运至市定点医院,经专家组会诊后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。
安徽省六安市和合肥市中风险地区增加到7个
截至17日中午13时,六安市和合肥市中风险地区增加到7个,分别是金安区浙东商贸城、裕安区百川名庭小区、裕安区恒大御景湾小区3期、裕安区固镇镇财富大街大艮头小区、金安区梧桐嘉苑小区、金安区清水河畔小区1期,肥西县上派镇卫星社区金云国际商住楼。
来源:安徽发布微博
六安市已管控网格数(小区、单位、楼栋)34个、管控网格人数26418人,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。合肥市已管控网格数1个、管控网格人数125人,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。
两市严格按照“城市社区精准布控到小区、小区精准布控到楼栋、楼栋精准布控到家庭”的要求,以最精准、最有效的网格单元织密织牢管控体系。此外,还积极妥善处理好封闭范围内居民的生产生活,通过楼长代买、商家无接触配送方式,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;通过远程办公、空中课堂等方式,减少疫情防控对居民工作、生活的影响;协调好职工与各用人单位间的关系,做好封闭范围内群众健康管理和等政策宣传工作。
安徽疫情情况汇总
5月14日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
2021年5月14日,六安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。
病例1:张某某,女,29岁,金安区浙东商贸城爱慕影楼销售人员,与其家人共同居住在裕安区百川名庭小区。该患者4月22日至5月7日期间除4月30日前往合肥动物园游玩外,无其他外出史。患者5月1-7日在金安区浙东商贸城爱慕影楼上班,5月2日与肥西县确诊病例李某某有密切接触;6日晚在家出现发热症状;11日下午在世立医院就诊、收治,12日核酸检测阳性。5月13日,该患者被转移至六安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
病例2:李某,女,33岁,系病例1张某某同事,与其家人长期居住于六安市裕安区恒大御景湾小区。患者5月1-2日在金安区浙东商贸城爱慕影楼上班,3日在碧桂园天玺拍摄基地上班,1-3日与肥西县确诊病例李某某有接触;4日在金安区椿树镇参加亲戚周岁宴,晚上6时返回市区住处;5日在浙东商贸城爱慕影楼上班;6日在碧桂园天玺拍摄基地上班;7-9日在艾米儿童摄影公司开展促销活动,自述与病例1张某某有密切接触,9日晚与朋友在南外酒店吃饭;10日与丈夫到市二院做胃镜检查,自述在院期间一直佩戴口罩,当天中午1时许,陪同丈夫一起到匆匆客快餐店就餐;11-12日在碧桂园天玺拍摄基地上班;13日经流行性病学调查被认定为病例1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,当日经核酸检测阳性后,13时即被转移至六安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
病例3:范某某,男,37岁,长期居住于六安市金安区梧桐嘉苑小区,由疑似病例转为确诊病例。患者5月6日早晨,在士柱包子店吃早餐,下午在凤凰园安置小区与病例2李某有交集;7日,7:50在士柱包子店吃早餐,上班期间到供电局机房;8日,7:50在包子店吃早餐后自觉身体不适,18:19在美宜佳超市购物;9日,7:56在文华路徽香五牌里包子店就餐,随后前往父母家;10日,7:59在市人民医院对面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后,前往该医院做核酸检测,结果呈阴性,自述全程佩戴口罩;11日中午到父母家就餐,下午上班期间体温上升,晚上在父母家就餐后返回家中;12日,在人民医院解放路门诊就诊后去父母家后返回家中;13日,因身体不适仍未缓解由其舅舅吴某送至市人民医院。市人民医院落实防控将患者导入发热门诊,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呈阳性。当日即时被转移至六安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,14日下午由疑似病例转为确诊病例。
5月15日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
2021年5月15日0-20时,六安市无新增确诊病例,无新增疑似病例,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。
1、陈某某,女,34岁,六安人,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和爱慕影楼老板,家住六安市恒大御景湾。据排查,5月2日曾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较高频次接触,无其他外出史,5月3日在艾米摄影公司开展培训,与确诊病例张某某和其他同事均有接触。
2、黄某某,女,28岁,六安人,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员工,家住天盈星城。据排查,病例无外出史,5月2日曾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较高频次接触,无其他外出史,5月3日在艾米摄影公司开展培训,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接触。
3、贾某某,男,34岁,六安人,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合伙人,家住六安恒大御景湾三期。据排查,病例无外出史,5月1日以来均在单位,与确诊病例李某某有接触。
4、刘某某,女,26岁,六安人,浙东商贸城爱慕影楼员工,家住六安市苏埠镇南楼村。据排查,病例无外出史, 5月以来均在单位上班正常生活。
5、石某,男,20岁,六安人,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员工,家住六安市华邦新华城祥华园。据排查,病例无外出史, 5月以来均在单位上班正常生活。
6、宣某某,女,29岁,六安人,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员工,常住于两处地址,一处为龙泽府第,一处住于永兴机械有限公司楼房。据排查,病例无外出史, 5月以来均在单位上班正常生活。
7、周某,女, 18岁,六安人,浙东商贸城艾米摄影公司员工,家住六安市裕安区华邦新华城。据排查,病例无外出史,工作相对规律,上班期间基本不佩戴口罩。
5月16日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
2021年5月16日,六安市新增2例本地确诊病例。
病例4:杨某某,女,32岁,金安区浙东商贸城艾米儿童摄影艺术馆(与爱慕影楼为一人经营的两店,相距约50米)工作人员,长期居住于金安区清水河畔小区一期。该病例5月2-7日,每日参加肥西县确诊病例李某某在爱慕影楼的培训,有过接触;9日晚,身体出现不适;13日,作为密切接触者转移至市定点医院隔离;16日,经专家组会诊后判定为确诊病例,病型为普通型。
病例5:张某,女,21岁,待业,居住于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财富大街大艮头小区。该病例8日在爱慕影楼拍摄照片;12日,在爱慕影楼选照片;14日,在人民医院河西分院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呈阳性后被转运至定点医院;16日,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为确诊病例,病型为轻型。
5月17日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
2021年5月17日,六安市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。截至17日21时,我市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5例和无症状感染者9例,均在六安市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救治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无症状感染者8:王某某,女,25岁,艾米儿童摄影艺术馆工作人员,居住于裕安区城南绿城花园。5月1-12日,均在艾米儿童摄影艺术馆上班,并参加爱慕影楼的培训,曾与我市病例1张某某及肥西县病例1李某某有过接触,期间未出现任何不适症状;13日,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移至集中隔离点隔离,当日核酸检测阴性;17日,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被转运至市定点医院,经专家组会诊后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。
无症状感染者9:周某,女,20岁,爱慕影楼工作人员,居住于裕安区华邦新华城。5月1-12日,在爱慕影楼上班,曾与病例1张某某有过接触,期间未出现任何不适症状,8日前一直居住在裕安区韩摆渡镇马家庵药材厂老家;13日,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移至集中隔离点隔离,当日核酸检测阴性;17日,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被转运至市定点医院,经专家组会诊后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。